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是項目開始至項目完成,通過項目策劃和項目控制,使項目的費用目標,進度目標和質量目標得以實現.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范圍:決策、實施、使用。是項目的全壽命周期的管理。其核心任務是使項目建設增值,使項目使用增值。決策階段和實施階段;其中決策的標志就是立項;實施包含:設計準備、設計、施工、動用準備、保修。
工程項目管理業務范圍包括:
(一)協助業主方進行項目前期策劃,經濟分析、專項評估與投資確定;
(二)協助業主方辦理土地征用、規劃許可等有關手續;
(三)協助業主方提出工程設計要求、組織評審工程設計方案、組織工程勘察設計招標、簽訂勘察設計合同并監督實施,組織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優化、技術經濟方案比選并進行投資控制;
(四)協助業主方組織工程監理、施工、設備材料采購招標;
(五)協助業主方與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或施工企業及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等企業簽訂合同并監督實施;
(六)協助業主方提出工程實施用款計劃,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和工程決算,處理工程索賠,組織竣工驗收,向業主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
(七)生產試運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組織項目后評估;
(八)項目管理合同約定的其他工作。
企業承諾
項目管理企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與受委托工程項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供應企業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二)在受委托工程項目中同時承擔工程施工業務;
(三)將其承接的業務全部轉讓給他人,或者將其承接的業務肢解以后分別轉讓給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和個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接工程項目管理業務;
(五)與有關單位串通,損害業主方利益,降低工程質量。
項目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取得一項或多項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企業注冊并執業。
(二)收受賄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處;
(三)明示或者暗示有關單位違反法律法規或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